首页 时政要闻 军事天地 历史回顾 分析展望 中外博览 中国战略 统计排行 重要人物 大话时政 战略博客 战略社区
 
blog
首页 >> 大话时政 >> 该不该死?
该不该死?
  时间:2008-3-23 17:05:14  评论 条 查看评论
 

漫画:该不该死?

    不少代表在赞赏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同时,也提出疑问:我们国家对贪官是否还适用死刑?为什么有些受贿数额很大、群众反映强烈的贪官,却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?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说,依法从严惩处贪污、贿赂等严重腐败犯罪分子,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,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,也是人民法院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方针。从过去和现在的审判实践看,人民法院审判的贪污、贿赂犯罪案件中,一些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,也有一些受贿数额很大的贪官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是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,人民法院必须严格依照刑法规定。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:“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,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。”受贿罪只有“情节特别严重的”,才能适用死刑。     “受贿数额是认定受贿罪情节是否特别严重的一个因素,但不是唯一因素。”这位发言人表示,人民法院还应当结合案件的其他具体情况,如是否有自首、立功、坦白、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,确定受贿罪的情节是否特别严重、是否适用死刑及是否必须立即执行。

我要评论 条】
请您选择您看这篇新闻时的心情
    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佩服
 
微笑
 
难过
 
愤怒
 
路过
 
恶心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相关报道
网友评论
用户名: 密码:   匿名  
+.+
·入联公投和返联公投都被否决..
·台军方称解放军战机有意避开“..
·半岛硝烟散尽:中国人应为朝鲜..
·美国小鹰航母出港,台独陷入疯..
·布朗欲见达赖 中方严重关切..
+.+
+.+
+.+

 
关于本站 | 发展历程 | 加入网站 | 联系方式 | 会议中心 | 留言中心 | 隐私保护 | 广告服务 | 网站地图
Copyright © 2002-2008 www.chinaiiss.org All Rights Reserved.    京ICP备05034850号